湖南省常德航道事务中心航道工作船艇用油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8月15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0373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常德航道事务中心(甲方) |
供应商(全称):益阳金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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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常德航道事务中心航道工作船艇用油重新立项(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航道工作船艇用油重新立项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0373号 |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5、项目内容:航道工作船艇用油重新立项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23800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A160103-柴油 | 益阳金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柴油 | 否 | 详见投标文件 | 柴油 | 1 | 批 | 2380000.00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8月15日,履行期限:365天。 |
地点:各基层航道处 |
方式: |
四、付款 |
1、1、乙方供货时需提供燃油计量的有效凭证,在燃油加注完成后按流量表上计量的数量与甲方指定的基层单位验收人员共同在计量凭证上签字盖章,作为结算依据。2、油料价格以实际供货时的国家公布价格为单价,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完税发票,每月25日前结算上月款项。3、配送服务费以中标金额492元/千升为单价,与燃油费一同结算。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2-07-01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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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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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李中民 | 法定代表人:符金润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0736-7896222 | 电 话:13807374994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滨江路太一御江城2期5#606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赫山庙支行 | | 帐 号:430501677708000002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