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1 | 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贮存、转移费 | 元/次/集中收运点 | 乙方每月2次对雨花区14个有害垃圾集中点位进行收运,收运服务费按1400元/次/集中点计。 | 1400元/次/集中点计 | 14处街道有害垃圾暂存点 | 470400.00元 |
2 | 有害垃圾处置费 | 元/kg | 高温焚烧的处置种类有:废药品、废杀虫剂、废化学溶剂、废油漆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废感光材料。 | 3.6元/kg | 预估年产生量约25吨 | 129600.00元 |
元/kg | 物化填埋的处置种类有:废电池。 | 2.9元/kg | ||||
元/kg | 综合利用类的处置种类有:废灯管、废血压计、温度计。处置费为暂定价格,待长沙市有关处置价格文件出台后,再按文件指导处置价格执行。 | 40元/kg | ||||
3 | 合计 | 600000.00 |
服务范围:雨花区范围内14处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具体点位见附表1)。
运行模式:由街道(镇)负责在辖区内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乙方对街道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集中收集(每月不少于2次),运输至长沙市有害垃圾转移站中(转移站不少于1个,由乙方提供),经人工分拣、包装后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转移至有资质的处置地进行无害化处置。
有害垃圾明细:
有害垃圾具体明细 | |||||
序号 | 类别 | 危废代码 | 包含范围 | 处置方式 | 备注 |
1 | 废药品 | HW03 900-002-03 | 过期、失效药品及内包装 | 高温焚烧 | 不含植物中药材 |
2 | 废杀虫剂 | HW49 900-041-49 | 废杀虫剂、除草剂、老鼠药、蟑螂药及内包装 | 高温焚烧 | / |
3 | 废化学溶剂 | HW49 900-041-49 | 废染发剂、化学试剂、胶水、涂改液、指甲油、洗甲水及其包装 | 高温焚烧 | / |
4 | 废油漆 | HW49 900-041-49 | 废油漆及其包装 | 高温焚烧 | / |
5 | 废矿物油 | HW08 900-249-08 | 废机油、润滑油及其包装 | 高温焚烧 | 不含植物油 |
6 | 废感光材料 | HW16 900-019-16 | 废胶片、废像纸 | 高温焚烧 | / |
7 | 废电池 | HW49 900-044-49 | 废铅酸、镍镉、氧化汞、纽扣电池 | 物化填埋 | / |
8 | 废灯管 | HW29 900-023-29 | 废荧光灯管、节能灯管、卤素灯管 | 综合利用 | / |
9 | 废血压计、 温度计 | HW29 900-023-29 | 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 | 综合利用 | / |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下一季度首月支付),有害垃圾的收运费按单价包干的方式结算,处置费按季度实际收运处置数量×中标处置单价据实计算。乙方按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后,由甲方按每季度检查考核(考核明细表见附件2)的情况确定每季度应支付的费用。
1)乙方负责雨花区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一体化”服务。
2)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乙方足额配备有害垃圾收运车1台,驾驶人员2名(另配备调休替班人员1名),押运、分拣、包装人员2名,项目负责人(兼资料报送员)1名。有害垃圾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作业服务规范要求,做到文明操作。
3)有害垃圾收集运输时,应按照有害垃圾运输要求选择机动灵活、可适应多种复杂城市道路路况的密闭式专用有害垃圾作业车。车辆应按照规范喷涂或悬挂有害垃圾分类标识,保证车身密封,避免撒漏,同时配置缓冲设备或材料,防止废灯管、含汞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破损。
4)有害垃圾收集过程中,乙方与街道有害垃圾集中点负责人应按照类别对有害垃圾进行计量,并认真记录交接日期、交接单位、交接种类、各种类重量,经双方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5)有害垃圾须按要求进行分拣、包装,使用桶装密闭容器进行装载,各种包装桶必须无泄漏、腐蚀,桶盖严密,无膨胀受压;在将液体废物注入容器时,须预留足够的空隙,防止容器内的液体废物在正常的处理、存放及运输时,因为温度或其他物理状况转变而膨胀,造成容器变形泄露,有害垃圾装到合适的包装容器中之后,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合理贮存等待转运处理。
6)乙方将有害垃圾转移处置时,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并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台帐和统计报表,甲方结合集中收运点的台账、实际收运处置情况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核、验收,验收意见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70号 | 地址: | 北山镇北山村万谷岭 |
法定代理人: | 易恒良 | 法定代理人: | 王海明 |
委托代理人: | 曹智勇 | 委托代理人: | 钟志威 |
电话: | 0731-85655500 | 电话: | 0731-86793501 |
传真: | 0731-85656059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