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长沙经开区人民警察学校消防便道及其配套整治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雨污水管道、绿化及边坡防护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二、合同工期签约合同价按成交优惠率为5.27%后暂定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叁仟玖佰陆拾壹圆肆角伍分(743961.45元)该价格为含税价,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人民币(大写)伍拾万玖仟捌佰贰拾元伍角伍分(509820.55元);
(2)单价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贰仟玖佰叁拾捌元零柒分(2938.07元);
(3)总价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捌佰贰拾元肆角壹分(820.41元);
(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肆佰零叁元肆角玖分(17403.49元);
(5)其他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壹仟伍佰伍拾元玖角贰分(151550.92元);
(6)销项税额:人民币(大写)陆万壹仟肆佰贰拾捌元零壹分(61428.01元);
最终合同价款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招标合约部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并执行成交优惠率,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均统一执行成交优惠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优惠。
详见专用条款相关约定
无
无
发包人(全称):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 承包人(全称): | 湖南东晖耀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00593267017T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000320676675T |
地址: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3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1区9栋57号 |
法定代理人: | 陈海龙 | 法定代理人: | 刘奇武 |
委托代理人: | 陈海龙 | 委托代理人: | 刘奇武 |
电话: | 0731-84873946 | 电话: | 0731-84091758 |
传真: | 0731-84873942 | 传真: | 0731-84091758 |
账号: | 43001518061059778888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雅湖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