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2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是指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
2.3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2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 专业 / 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