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芙蓉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4]26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 工程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芙蓉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隆平新区合平路与滨河路交会处;
2.3建设规模:芙蓉区社会福利中心总占地33240.69㎡(合49.86亩),包括基本养老楼及救助中心(16327.2㎡)、综合楼(4500.2㎡),养护中心(6081.5㎡);社会养老楼及地下车库(38517.6㎡,其中地上部分26274.6㎡,地下部分12243㎡),总建筑面积为65426.5m2。基本养老楼及救助中心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为24M以下的多层建筑;综合楼,养护中心,地下一层,地面3-5层,均为24M以下的多层建筑;社会养老楼北栋地上12层,南栋8层,为50M以下的二类高层建筑。
2.4工程造价:约2亿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支护工程、配电工程、弱电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电梯工程、附属市政工程等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本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2.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8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4)》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10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且无在监项目;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5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无在监项目。根据湘建建【2015】57 号文本条中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随项目进展情况增配;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6拟任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3.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3.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4.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4.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4.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23日投标截止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6 年9月6日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 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9月23日9时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 848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