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广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秀峰街道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辅助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20627001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2-08-10 —— 2023-08-09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秀峰街道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具体以实际供货量和成交单价结算,投标人中标单价并乘以预估数量计算结算金额。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支行(湖南广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0027006669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每月街道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数字化城管案卷、110投诉处置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人员、设备应当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安排至少一名案卷处置专员,负责审核所有的案卷处置工作。 (2)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要求在1小时内到达案卷现场,并按数字化案卷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处理完毕,同时不能返工。处置结果、标准需要达到平台的结案标准。 (3)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在接到城管110处置投诉的分配工作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就问题进行处理,同时不能返工。处置结果、标准需要达到平台的结案标准。 2、广告招牌拆除、拆违控违整治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组织人员对采购人所确定的危旧房屋、违规门店招牌拆除、立面广告拆除、大型楼顶广告拆除、户外广告招牌拆除、小区违法建筑物、违章设置的灯箱等进行清理、拆除及收运。 (2)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在1日内协同城管工作人员及城管执法中队一起拆除。 3、市容整治 (1)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安装维护服务(市政中心管理范围外) 1、公共照明灯具、灯罩、灯杆完好,照明系统设置独立开关控制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且日常开启灯光时光源95%为正常工作状态。 2、各类金属栏、杆、桩、牌、盖等以油漆作为保护层的公共设施,表面油漆无破损、缺失、安装牢固。 3、用于固定单(电动车)车库(棚)的支架应牢固、整齐、美观。 4、公共休闲设施油漆无明显脱落、无腐烂、无倒塌、断裂等安全隐患。 5、公共娱乐设施安装牢固、油漆无明显脱落、表面无锈蚀、无破损及安全隐患,现场警示标识与使用说明清晰可见。 6、室外健身、公共娱乐设施每日巡查一次,每季度养护一次。 7、道路、沟渠、围墙、围栏每日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护。 (2)对长期占用小区门厅、楼道、过道,绿化带、架空层、消防通道等公共部位的废旧家具、杂物,以及“僵尸车”(含机动车、自行车、电瓶车、三轮车等)进行综合整治。 (3)全面清理占道经营,对辖区范围内店外经营、沿街洗碗、洗菜、堆放杂物、散养家禽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4)地锁和隔离墩、护栏: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对采购人所确定的地锁和隔离墩、护栏的拆除及收运。 (5)整治行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配合采购人对占用人行道、盲道、行车道乱停、乱放、乱靠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整治。对开放式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居民通行的共享单车及绿化带内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搭摊棚、堆物等进行清理整治;对沿街占用人行道开展洗车、维修、电焊加工等作业的进行清理整治。 (6)暴露性垃圾、积存建筑垃圾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清理; (7)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防汛工作(内涝积水的清除)和除冰铲雪工作。 (8)上级重要检查考核、领导巡查、重大节会市容秩序整治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无条件配合街道完成相关任务。 4、蓝天保卫战工作及环境整治 (1)按相关规定对辖区范围内的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楼栋区域(不含已经移交市政的道路)、空隙地块、项目拆迁地块等黄土裸露地块进行覆网抑尘及撒种草籽。 (2)对河堤河滩沿线垃圾、堆物,对绿化带、花坛内杂物进行清理 (3)按相关规定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期间安排人员对辖区湘江沿线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对违规露天焚烧后的余烬尾迹进行清理。 (4)按相关规定在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其间,对辖区范围内的受破坏区域进行清场修复等工作。 5、其他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的方式招标,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应当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如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在拆除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投标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3、投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服从采购方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若因投标人不遵守规定或管理不善给采购人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投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采购人对每次下达的整治任务进行跟踪监督,每次整治任务都必须形成签证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含人工和机械的实际使用数量、执法前和执法后的对比照片、整治任务的完成度情况的文字说明、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等内容) 2、本项目采购简易程序验收。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签证报告单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双方协商解决。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至双方签字盖章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按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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