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保函。
银行转账:
(1)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2)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凭证于开标现场递交。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