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路(西龙路~长榔路)道路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路(西龙路~长榔路)道路工程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5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工程名称:滨河路(西龙路~长榔路)道路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②建设地点:位于芙蓉区隆平新城高科技园,北起西龙路,东至长榔路。
③建设规模:本道路工程全长9440m,全线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道路幅宽为23.5m,滨河路与纬六路交叉口至滨河路K5+700处在滨河路和浏阳河防洪堤之间设置景观道,景观道长2766m,宽8m,为城市支路标准。
④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施工标段。
一标段(招标编号:HNCSFRSZ13105-07),滨河路(西龙路~京珠东辅道),桩号为K0+000~K4+000,景观道(京珠东辅道~大河路),桩号为K0+000~K0+660;工程造价约 480万元。
二标段(招标编号:HNCSFRSZ13105-08),滨河路(长白路~长榔路),桩号为K5+600~K9+440,景观道(大河路~长白路),桩号为K0+660~K1+726.218,工程造价约350万元。
5招标范围:每个标段范围内的交通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⑥计划工期: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工期均为90日历日,2014年12月20日前完工。从监理工程师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1]165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5〈1〉)。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
③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执行湘建建【2010】109 号文件,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⑤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技术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⑥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⑩同一投标人在所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在两个标段中中标。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第一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第二标段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滨河路(西龙路~长榔路)道路交通设施工程第N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标段(即“滨河路(西龙路~长榔路)道路交通设施工程第N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9月11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8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1日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