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次)
二、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补助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共28.5万平方米,其中站房4.3万平方米(地上5 层,地下3层),车辆备班楼9.1万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2层),到站楼1.7万平方米(地上3层,地下2层),其他交通空间0.7万平方米,地下换乘及停车12.7万平方米。机组总制冷量约为5000RT,本次招标为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投资约3500万元。
四、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汽车南站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优化设计、设计联络、制造、检验、卸运、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培训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4、计划工期:投标人须于2018年 10 月 30 日完成本项目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确保2018年 12 月 1 日开通运行。
5、质保期: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24个月,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中空调主机、锅炉、空调系统末端、水泵、冷却塔及风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所投的主要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中空调主机、空调系统末端、水泵、冷却塔及风机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锅炉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拟投的中央空调系统中空调主机及末端必须通过CRAA认证。
4、投标人须具有1项(含)以上的入围业绩。入围业绩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的单项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系统施工工程(可含设备采购金额)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中央空调主机参加本次投标,不得同时间代理两个及以上中央空调主机参加本次投标。
6、中央空调主机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参加本次投标,不能再授权委托其他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8、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严格执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员、质量员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投标人在本省的在建情况由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登录网站查询。
13、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0月9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70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影印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2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