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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公园看台顶棚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1-22
项目名称:
隆平公园看台顶棚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0万

隆平公园看台顶棚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平公园看台顶棚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已经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会以芙发改投【2016】23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隆平公园看台顶棚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平公园看台顶棚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

2.3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隆平公园看台区域建设约2000平方米的顶棚,高度15    米,跨度30米。包括钢结构工程、索膜结构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

2.4  承包方式: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90日历天(开工计算时间以甲方发出开工令起),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70天;

2.7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本项目需采用PTFE膜结构,且膜结构工程使用寿命50年以上,防火级别达到A级。

2.8  保修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施工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到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至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及隆平公园看台顶棚工程施工;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完成过一个膜结构工程的入围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内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10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九部委2013年修订版,采用综合评估法;施工部分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 )中规定的 “ 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只评总价。本项目要求编制技术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月22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月26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222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如有)准时参加,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即联合体牵头人施工企业)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设计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 招 标 人:

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隆平公园看台顶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22(定稿).doc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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