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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三桥桥头北等五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04
项目名称:
湘潭市三桥桥头北等五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2
开标时间:
2022-03-15
项目预算:
318.43万
采购人:
湘潭交发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交发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市三桥桥头北等五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三桥桥头北等五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XYDZ-2022020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整包

湘潭市三桥桥头北等五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1项

3184347.13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湘潭市三桥桥头北等五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包括建筑、装饰、园林绿化、道路、管网、市政排水设施维护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为准,仅供参考土建部分图纸的内容。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执行。

1、工期: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工,并配合充电设备安装完成,通过验收。

2、质保期(责任缺陷期):两年。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按月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每月按完成计量产值的50%支付,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款项的97%,留3%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1.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

1.5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6供应商提供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书面承诺。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或书面承诺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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