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终止其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工程的采购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工程
二、预算金额:1591333.23元
三、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潭岳财采计(2021)072号
2.委托代理编号:HNZS-2021XTCG001
四、终止原因(见下列情形之一打√者)
(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 )其他。
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板塘乡西塘村
联系人:黄平辉
联系电话:1397323886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欣睿
电 话:18874496777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新府华城8栋1单元1101室
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已确认参与公开招标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