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0、G240线湘潭市2021年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RJT-20211008,备案编号:XTJTG2-2021-09 )于2021年10月1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已于2021年11月8日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依法公告。
推荐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正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柒佰贰拾贰万零壹佰柒拾元整(¥7220170.00元)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
工期:30日历天。
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保责任事故。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单位业绩:1、省道121线滘口至谢边段灾毁路面修复工程(K0+000-K15+502)
项目负责人(含主要参与人员)基本信息及业绩
1、姓名:邓敏
职务:项目经理
相关证书编号:
技术职称证: HWZ98030000678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湘143060801986;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湘交安B(09)G30391。
个人业绩1、省道121线滘口至谢边段灾毁路面修复工程(K0+000-K15+502)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2、姓名:戴龙志
职务:项目总工
相关证书编号:
技术职称证: A08121000000000471;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湘交安B(13)G30313 。
个人业绩1、省道121线滘口至谢边段灾毁路面修复工程(K0+000-K15+502)担任项目总工职务
第二中标候选人:衡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柒佰贰拾肆万玖仟陆佰零壹元整(¥7249601.00元)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
工期:30日历天。
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保责任事故。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单位业绩:1、衡阳市2017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第一合同段
项目负责人(含主要参与人员)基本信息及业绩
1、姓名:刘玉明
职务:项目经理
相关证书编号:
技术职称证:A08101000000000564;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湘143070802920;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湘交安B(09)G02357。
个人业绩1、衡阳市2017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
2、姓名:倪鹏
职务:项目总工
相关证书编号:
技术职称证:A08191000000000578;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湘交安B(17)G01142。
个人业绩1、衡阳市2018年第一批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第一合同段担任项目总工职务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柒佰壹拾贰万贰仟捌佰叁拾肆元整(¥7122834.00元)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
工期:30日历天。
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保责任事故。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单位业绩:1、茶陵县S320线2017年大修(灾毁重建)工程施工
2、石太高速公路2019年度(平原区)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
项目负责人(含主要参与人员)基本信息及业绩
1、姓名:胡莉莉
职务:项目经理
相关证书编号:
技术职称证:A08201000000002400;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粤144151632435;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湘交安B(17)G01328。
个人业绩1、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K1354+000-K1390+151段路面病害处治等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职务
2、姓名:邓鹏
职务:项目总工
相关证书编号:
技术职称证:A08111000000000454;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湘交安B(20)G01312。
个人业绩1、石太高速公路2019年度(平原区)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担任项目副总工职务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5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时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公示期满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方将确定以上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该项目最终中标人。
招标人: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731-58218315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乐婷 刘嘉阳(项目负责人) 电话:13187220007
监督单位:湘潭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投诉电话:0731-55558121
投诉邮箱:xtjtjjk@sina.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湘潭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