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8 其他要求: / 。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