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昭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昭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昭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项目
1.2委托代理编号:HNMCXTZB2022-007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整包 | 湘潭昭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项目 | 1项 | 148万元 |
1.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湘潭昭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项目 | 湘潭昭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 1.服务要求:合格。规划成果必须通过省文旅厅组织的评审,取得批复。 2.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及要求。
|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付款条件:(1)甲方(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乙方(中标方)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乙方(中标方)提交规划初稿,并进行汇报,甲方(采购人)在收到和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乙方(中标方)提交的规划通过市级审核,甲方(采购人)在收到和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4)甲方(采购人)在收到省文旅厅对规划的批复后通知乙方(中标方)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在甲方(采购人)收到该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投标人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2.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或截图);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2.1.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其他说明:
2.3.1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1.1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第2.1.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3.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12月、2022年1月、2022年2月连续三个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3.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3月28日(北京时间)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3.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3.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3.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
5.2.1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人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正文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缴纳和到账查询操作方法)。
5.2.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自主选择“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三种方式,选择后系统将转至第三方平台-“工保网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2.3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原件),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5.2.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进行同步公示。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