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投资人+EPC)项目招标(招标编号:湘智招字[2022]第0214号),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
现变更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本项目以482307576.64元估算金额(详见本项目估算报告书)作为招标控制价,项目包括1项报价指标,限价如下:工程总造价下浮率不低于 1 %。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投标报价部分、技术方案 I 部分、技术方案 II 部分、技术方案 III 部分、融资方案部分、电子文件(U 盘,单独密封,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组成。 2、投标函部分一式九份,正本一份,副本八份;投标报价部分一式九份,正本一份,副本八份;技术方案 I 一式九份,不分正副本;技术方案 II 一式十份,一正,九副,技术方案 III 一式九份,不分正副本;融资方案一式九份,不分正副本。
现变更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投标报价部分、技术方案 I 部分、技术方案 II 部分、技术方案 III 部分、融资方案部分、电子文件(U 盘,单独密封,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组成。 2、投标函部分一式九份,正本一份,副本八份;投标报价部分一式九份,正本一份,副本八份;技术方案 I 一式九份,不分正副本;技术方案 II 一式九份,一正,八副,技术方案 III 一式九份,不分正副本;融资方案一式九份,不分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