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基础配套项目(投资人+EPC)招标(招标编号:JXGJ-GC202228),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条中“开标地点: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6开标室。”
现变更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条中“开标地点: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9开标室。”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
“合资协议”中
2.2合作方式
甲方组建项目公司,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将12亿资金的40%实缴到位,剩余资金在1个月内实缴到位,甲方将项目公司9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完成股权变更。双方按照持股认缴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股东义务及风险,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现变更为:
2.2合作方式
甲方组建项目公司,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将1.2亿资金的40%实缴到位,剩余资金在1个月内实缴到位,甲方将项目公司9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完成股权变更。双方按照持股认缴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股东义务及风险,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