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九个建制镇(黄泥镇、油麻镇、樟树镇、悦来镇、金龟镇、鲤鱼塘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20日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发布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现对招标文件提问作如下更正和澄清:
1.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前附表1.4.1资质条件中“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正为“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前附表1.4.1资质条件中“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更正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6.1.1“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湖南省综合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本项目采用”因系统原因这段话未显示完整,现作补充更正为“在湖南省综合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其中包含主场评标专家 1 人,副场评标专家 4 人”。
4. 本项目“十三、投标信息表”中的“暂估价”是指:“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
5. 招标文件10.14.8要求,“此项目为招标人依法获取特许经营权后进行的招标项目,根据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和《中标通知书》中“建安工程下浮率6%”的要求,本项目结算价以审计结果按“建安工程下浮率6%”叠加投标报价下浮率为准(即最终结算价=未下浮前结算审计价×[1- (中标下浮比例+6%)])”是指:本项目投标报价阶段不需要考虑6%叠加。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招 标 人: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兴县便江街道永兴大道491号;
联 系 人:刘静;
电 话:15274153111;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大屋里(原中颐)酒店13楼1307室;
联 系 人:胡莞羚;
电 话:13975566118/0735-2150900。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电话0735-556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