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的九华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XTZX-QY-22060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九华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2、委托代理编号:XTZX-QY-22060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元人民币) |
整包 | 九华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叁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 ¥415880.00元/年,三年合计¥1247640.00元 |
1.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和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九华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服务要求:九华交警大队办公楼秩序维护、保洁、会务、绿化养护、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其他相关的服务。 2、服务期限:叁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 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供应商提供完税发票至采购人财务处,经财务核对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