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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建发·金玺府项目设计招标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05

长沙建发·金玺府项目设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设计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版本,设计方案为明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设计方案。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 “长沙建发?金玺府” 总体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单体设计任务书 “第十四条 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中 “14、设计方案不得署名及标注与图件无关的标识,凡在技术标文件中或电子演示文件中有透露,暗示,明示投标人名称的投标人都将作为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2、本项目技术成果经济补偿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6款。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作相应修改。

长沙建发·金玺府项目设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2621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项目补充发布地形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1.4.1条及2.2.4条注中:“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交易中心的项目)和合同协议书...“请问直接委托的项目无中标通知书,但有合同协议书,是否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2、招标文件2.2.4条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直接委托项目无中标通知书,但有合同协议书,是否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1-2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若为招标工程(“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则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若为直接委托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附件:地形图.zip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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