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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街道桂门岭片区(长盛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18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北湖区北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北湖街道桂门岭片区(长盛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7.1款“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方式”更正为“评定分离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下列第 3)方式确定中标人。

1)票决法:直接票决;

2)报价竞争法:最低投标价法;

3)因素法:□技术方案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两项得分之和由高至低排序确定;☑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

 2、招标文件中附件2-4:评定分离工作方案更正为““评定分离”工作规则: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中的因素法: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评审因素得分之和相同时,按照评标总得分的由高至低排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工作方案;

  1、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之后方可组织开展定标工作。

  2、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3、由招标代理公司主持定标会议,参与定标会的单位: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监管单位;由招标代理公司提供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的评标报告,根据评标报告中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并宣布中标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招标人应当保留所有必要的定标工作相关资料,以便追溯查询。”

本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示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公示为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人: 郴州市北湖区北湖街道办事处 

   址:  郴州市北湖区协作路16号

人:  朱先生  

   话:  1739735389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北湖区郴州大道与九子塘路交汇处紫金嘉园公寓一栋1718房 

人:  周彤、周江旭、彭丽珊 

   话: 0735-2269522、18397211775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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