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委市政府一办公楼屋面维修工程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2012-1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委市政府一办公楼屋面维修工程已由长沙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2]4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长沙市委市政府一办公楼;
②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17万元。
③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长沙市委市政府一办公楼屋面维修,规划维修面积约为7639.81㎡。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屋面、铺设防水层及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③计划工期:60天,并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④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⑤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防水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④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2年7月至2012年9月社保证明。
⑤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出具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长沙市以外企业必须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湖南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转帐时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长沙市委市政府一办公楼屋面维修工程。
7、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2月3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1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4日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