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实验二小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实验二小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0]1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实验小学;代建单位为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和周边房地产开发项目共同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谷丰路以西、望藕路以东、坦山路以南、规划支路以北;
②建设规模:长沙市实验二小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9444.44平方米,本项目挖方量8万立方米,填方量1.2万立方米,清表面积为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③招标范围:清表、土石方(含挖、填、外运)、场地平整等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④计划工期:30天(日历日);
⑤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5〈1〉)。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②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③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配置,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⑤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3年8月至2013年10月)的社保证明。
⑥其他要求:
1)企业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重大责任事故被取消投标资格;
2)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投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已备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还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实验二小场地平整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11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日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房间见大厅大屏幕)。
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11、其他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对于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