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场地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1 | 人员工资 | 元/人/月 | / | / | 145 | 1700 | 8874000 | |
2 | 社保费用 | 元/人/月 | / | / | 145 | 1200 | 6264000 | 含公司及个人部分和意外伤害保险 |
3 | 加班费用及福利 | 元/人/月 | / | / | 145 | 200 | 1044000 | 含法定节假日加班 |
4 | 保安服务责任险 | 元/人/月 | / | / | 145 | 30 | 156600 | |
5 | 绩效考核 | 元/人/月 | / | / | 145 | 500 | 2610000 | |
6 | 服装及装备 | 元/人/月 | / | / | 145 | 100 | 522000 | |
7 | 培训费用 | 元/人/月 | / | / | 145 | 60 | 313200 | |
8 | 防暑防寒费用 | 元/人/月 | / | / | 145 | 75 | 391500 | 防寒防暑 |
9 | 办公管理费 | 元/人/月 | / | / | 145 | 120 | 626400 | 公司项目部房租、管理人员办公费用等 |
10 | 税金 | 元/人/月 | / | / | 145 | 22 | 114840 | 差额纳税 |
11 | 利润 | 元/人/月 | / | / | 145 | 248 | 1294560 | |
合计报价 | 22211100 | 三年总价 |
为保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政府采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4项目概况及服务人数
为落实学校保安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为岳麓区四街两镇(包括学士街道、含浦街道、洋湖街道、坪塘街道、莲花镇、雨敞坪镇)5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提供保安服务。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供不少于145人保安队伍,为5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详见附件1)提供保安服务,最终保安人数以甲方实际经审批后人数为准。
3.5服务内容和标准
3.5.1保安服务内容
3.5.1.1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园内及校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3.5.1.2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3.5.1.3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3.5.1.4保安巡逻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3.5.1.5保安公司合理安排保安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保安需全部在岗。
3.5.1.6建立完善可行的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3.5.1.7协助学校做好常态化防疫工作。
3.5.1.8在工作期间内,合理拒绝校方安排的职责范围外的工作任务。
3.5.1.9做好校方临时安排的安防工作。
3.5.2保安服务标准
3.5.2.1建立健全安全、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3.5.2.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3.5.2.3维护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3.5.2.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3.5.2.5在校园保安职责范围内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火灾发生率为0,车辆丢失率为0,刑事案件发生率为0;
3.5.2.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3.5.2.7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3.5.2.8对于进出学校车辆放行时凭学校管理处开具的通行证,对于货运车辆离开学校放行时凭学校管理处开具的放行通知单,并严格查验车载物品品种和数量,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3.5.3保安人员要求
保安人员由中标单位负责招聘,必须提供与保安人员条件相对应证明资料原件,并报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备案。保安人员须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3.5.3.1持保安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3.5.3.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3.5.3.3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3.5.3.4无违法犯罪记录;
3.5.3.5保安人员年龄要求,根据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1)27号文件要求优先退伍军人,新招学校保安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岁,现有45岁以上的逐步退出。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3.5.3.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3.5.3.7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3.5.4保安人员待遇
乙方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2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3.6保安服务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从2022年9月1 日至2023年8月31 日止。
附件1:
岳麓区“四街两镇”地区学校、幼儿园保安人数统计表
序号 | 项目区域 | 所在学校 | 保安人数(人) |
| 学士街道 | 学士街道睿哲希望小学 | 2 |
| 塘峡小学 | 2 | |
| 学士街道玉华小学 | 2 | |
| 学士街道联丰小学 | 4 | |
| 学士街道渣塘小学 | 2 | |
| 白鹤博才小学东校区 | 5 | |
| 白鹤博才小学分校西校区 | 3 | |
| 周南学士学校 | 6 | |
| 博才建业小学 | 2 | |
| 十一幼儿园 | 2 | |
| 含浦街道 | 含浦小学 | 2 |
| 大坡小学 | 2 | |
| 之字小学 | 2 | |
| 九江小学 | 2 | |
| 干子小学 | 2 | |
| 含浦街道花塘小学 | 1 | |
| 含浦街道丰田小学 | 1 | |
| 含浦街道众新小学 | 1 | |
| 之字幼儿园 | 2 | |
| 十九幼 | 2 | |
| 干子幼儿园 | 2 | |
| 含浦街道含浦中学 | 3 | |
| 洋湖街道 | 湘江实验小学 | 3 |
| 博才洋湖小学 | 6 | |
| 雅礼洋湖小学 | 2 | |
| 洋湖一幼 | 2 | |
| 长郡双语实验中学洋湖校区 | 3 | |
| 附中博才实验中学湘江校区 | 4 | |
| 麓山国际洋湖学校 | 2 | |
| 坪塘街道 | 坪塘街道古塘小学 | 2 |
| 坪塘街道双湖小学 | 2 | |
| 坪塘绿荷塘小学 | 3 | |
| 潭州实验小学 | 2 | |
| 坪塘博才花溪小学 | 3 | |
| 白泉幼儿园(十八幼) | 2 | |
| 坪塘街道古塘幼儿园 | 2 | |
| 十三幼 | 2 | |
| 坪塘街道白泉学校 | 3 | |
| 恒大童世界一幼 | 2 | |
| 恒大童世界二幼 | 2 | |
| 坪塘街道 | 南雅湘江中学 | 5 |
| 博才桐溪小学 | 2 | |
| 莲花镇 | 莲花镇云坪小学 | 2 |
| 莲花镇龙洲小学 | 2 | |
| 莲花金塘小学 | 2 | |
| 莲花镇中心小学(实验五小) | 4 | |
| 莲花镇五峰小学 | 2 | |
| 十六幼 | 2 | |
| 莲花镇桐木中学 | 2 | |
| 莲花实验中学(双枫中学) | 5 | |
| 素质教育基地 | 5 | |
| 雨敞坪镇 | 雨敞坪镇中心小学 | 3 |
| 雨敞坪罗平希望小学(西湖小学) | 2 | |
| 九幼儿园 | 2 | |
| 三塘幼儿园 | 2 | |
| 博才雨敞坪学校 | 4 | |
合计 | 145 |
本合同所指的服务费是指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投报的中标成交价。
4.1.1服务单价:4255元/人/月。
4.1.2总价(含税)暂定为每年人民币:柒佰肆拾万叁仟柒佰元整(7403700.00元)。【具体金额以乙方提供保安服务的人数为准并提供发票】
4.2结算方法
4.2.1付款人:岳麓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4.2.2付款标准与方式:服务费用以实际使用保安人数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保安实际使用人数×中标单价)按季支付。关于每季度支付具体金额,按照每季度保安人数和教育局对保安服务考核情况进行支付,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办理上一季度服务费支付业务。
4.2.3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等符合法定程序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按招标文件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义务
6.1.1甲方及所属学校(幼儿园)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保安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乙方年度履约情况考核和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6.1.2甲方督促所属学校(幼儿园)制定相关门卫管理、车辆管理制度以及责任区内有关的规范管理细则,依据管理细则对乙方保安服务进行考核;协助乙方明确保安员的守卫区域、职责、任务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整改。
6.1.3保安员未达到合同明确的相关要求,用人单位不予办理入职手续;保安员在工作期间违反校方工作纪律、失职给校方造成重大损失,校方可凭相关违纪或失职证明将保安员退回乙方,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保安更换到位,未到位的按实扣除保安服务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6.1.4甲方及所属学校不得安排乙方保安员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前述服务项目内容无关的其他工作,紧急情况除外。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乙方必须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并与派驻学校的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投标分项报价中各项报价,按月支付保安员应发工资不低于2200元/人/月、伙食补贴、法定假日加班费等待遇,按时缴纳国家规定的保险,并履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6.2.2乙方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保安员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对保安员的政治审查、健康体检(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招聘录用、业务培训、请假调休、日常检查、考核管理等工作。
6.2.3乙方应与甲方保持密切工作联系,及时了解保安员的思想动态和执勤情况,并与甲方协调处理保安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保安员因病和其他原因缺勤,或因违规、违纪行为而被甲方退回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提供合格人员替换。
6.2.4乙方派遣的保安员与甲方及所属校(园)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不承担保安员的用工责任,不承担保安员在合同期内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任何法律责任或因生病或受伤(残、亡)等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如因乙方保安人员过错致使甲方财产受损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财产损失、对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或补偿责任),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补偿责任;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与甲方和校方无关,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2.5乙方须提供每个服务学校的保安值班日志、巡逻记录、车辆人员出入登记本等,保安人员要认真规范填写并存档。乙方应按季节提供足够数量的保安制服,保证标准着装上岗。
6.2.6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为服务对象购买保安服务责任保险。
6.2.7学校提供值晚班保安的住宿,有食堂的学校、幼儿园提供早、中、晚餐。
6.2.8乙方派驻的保安员无条件接受甲方(包括下属单位)和乙方双重管理。
7.3因保安员工作严重失职或监守自盗作案造成的甲方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4双方明确乙方安保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发放保安人员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按时为安保人员购买保险,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5.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第三人不法侵害,保安人员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奋力挽救且没有任何过错,甲方仍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的。
7.5.2甲方财务部门的现金及有价证券保管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派遣保安人员没有过错的。
7.5.3甲方责任区内所发生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系甲方内部人员所为且乙方派遣保安人员没有过错的。
7.6解除条款
7.6.1符合法定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7.6.2下列情况下,相对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7.6.2.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服务,导致甲方人身、财产受到严重伤(损)害(因不可抗力或第三人不法侵害造成的合理范围内的伤、损害除外),经甲方二次书面警告后仍无明显改进的。
7.6.2.2乙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
7.7其他约定
7.7.1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7.7.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7.3如遇政府下发新的文件要求,双方按新的文件要求执行。
7.8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7日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待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应及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7.9违约终止合同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9.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7.9.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7.9.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按招标文件执行。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517号岳麓区政府机关大院 | 地址: | 枫林三路1599号雷锋汽车站骏达大厦23楼 |
法定代理人: | 王艳 | 法定代理人: | 彭剑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彭懿 |
电话: | 0731-88999271 | 电话: | 0731-88106097 |
传真: | 0731-88999213 | 传真: | 0731-88107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