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湘潭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韶发改审批【2021】35号,项目业主为韶山经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一栋研发厂房、五栋单层厂房及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3093.06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湘潭韶山电子信息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韶山高新区永泉南路以西,韶山三旺实业公司对面(以红线规划为准);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3093.06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一栋研发厂房、五栋普通厂房及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7011.13㎡。其中1-5#为普通厂房,1#栋建筑面积为4844.74平方米,2-5#栋每栋建筑面积均为3830.8平方米;6#为研发厂房,层数为10层,建筑高度39米,总建筑面积16693.6平方米;7#为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16.84平方米,站岗亭建筑面积32.75平方米;以及园区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亮化、消防等附属工程。具体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预留厂房及单体明沟散水外的主供水管网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3 工期要求:3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施工周期 310 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和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其中预留厂房及单体明沟散水外的主供水管网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5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②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在合同内另行约定。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0.1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2.10.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2.10.3投标人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的。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起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2 投标人应当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按照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6.1 本项目采用纸质化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 年11月15日 9时00 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同)。否则,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5691532。
9.1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9.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9.4严格遵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湘建监督〔2017〕213号)文件相关规定。
招 标 人:韶山经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联 系 人:赵丹;
电 话:0731-55665728;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厦门大道东升中央广场605室;
项目负责人:周博;
电 话:0731-55661859、13217327377。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和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投标人代表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6、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