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乌石峰村通景公路路面及安全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潭县乌石峰村通景公路路面及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湘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潭交函【2021】4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湘潭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 潭县交建基【2021】1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 湘潭县河口交通运输中心站,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三路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湘潭县河口交通运输中心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 湘潭市/州 湘潭县/区乌石镇乌石峰村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湘潭县乌石镇乌石峰村境内,路线总体从东向西,起点位于乌石镇周家湾,设计起点桩号为K0+000; 终点位于乌石峰村两头塘,设计终点桩号为K3+980;全长约 3.98千米,按 四 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 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 8 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 ,宽 7 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 -Ⅱ(Ⅰ或Ⅱ)级,利用老路的方式进行拼宽改造,设计平面线形与纵坡维持不变,以现状高作为控制,利用原有水泥路面进行拼接加宽(总体宽度为7米)并加铺沥青层,加铺标高比现状老路高6厘米,也就是一层AC-13细粒式沥青混合料路面加铺层的厚度。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201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2-2001)、《小交通量农村公路技术标准》(JTG2111-2019)、《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1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17)、《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执行。现对该项目 公路路面及安全设施( 公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③ |
招标工程类别 |
桩号 |
长度 (m) |
工程内容 |
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K0+000~K3+980 |
3980 |
公路路面及安全设施施工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6 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 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③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④、管理⑤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标段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①
3.6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②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CA 认证后,从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外网公告),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 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 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北 京 时 间 )(具体时间详见外网公告)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 :(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4.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 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19 日9 时 00分(具体时间详见外网公告)。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5.2 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具体时间详见外网公告)。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投标解密采取现场解密的方式,请投标人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锁,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未按照5.2、5.3条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 ” 板块 , “ 获 取 线 下 保 证 金 账 号 ” 栏 目 内 ( 网 址 : 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获取相应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至该账户。(线下 项 目 获 取保 证 金 账 号 及 查 询 操 作 手 册 详 见 : 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 )。
6.4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6.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6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
1、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交易中心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银行到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2、保证金到账情况请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帐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9、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县河口交通运输中心站
地 址: 湘潭县
项目联系人: 彭志军
电 话:13762232165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周银河
电 话:0731-58399771 15200362221
监督部门:湘潭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路218号
电 话:0731-5788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