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经开区大元路垃圾中转站及立新路公厕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分局(采购人名称)的 邵阳经开区大元路垃圾中转站及立新路公厕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邵阳经开区大元路垃圾中转站及立新路公厕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宝工财采计[2022]000007
3、委托代理编号:ZKXR-SY-2022ZB-008
3、项 目 编 号: 2022CG07JKQ036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序 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代理费最高限价 及收费方式 (元) |
1 | B011399-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邵阳经开区大元路垃圾中转站及立新路公厕建设项目 |
1 项 |
2000000 | ¥25000.00 由采购人支付 |
6、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2)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和质量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2022年6月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的证明材料和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 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1、附件2-2。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 7 月 28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驻邵阳市地址: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湘中电脑城2楼42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将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分局
(2)地 址:邵阳市经济开发区
(3)联 系 人:刘雪芹
(4)电 话:13786933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 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湘中电脑城2楼42号
(3)联 系 人: 申 静
(4)邮 编: 422000
(5)电 话:13907398005
(6)电子邮箱:28299927@qq.com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