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DTZBCS-GC-2011-016
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武广长沙南站城市片区,总用地面积12203.8m2,净用地面积9407.8m2,南临杜花路,东靠黎托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是人流、车流,疏散集合的重要地块。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是长沙市地铁1、2、3、4、5号线的运营监控中心,并具备防灾应急指挥及日常运营管理功能,是1、2、3、4、5号线机电系统中央设备所在地。除上述核心功能以外,本控制中心还设置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AFC清分中心,预留长沙市线网指挥中心。其他线路的控制中心择址再建。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4923.8m2, 其中地下部分共3层,建筑面积为18407.0m2,地上部分共26层,其中裙楼5层,建筑面积36516.8m2;建筑高度99.9m,框架结构。主要包括塔楼部分的办公业务用房、裙楼部分的控制设备区及地下室配套区三部分。
1、工程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工程监理;
2、建设规模:计划投资约2亿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监理服务范围: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含土建、装饰、安装等);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工期为施工准备阶段7天,施工阶段暂定300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下列之一:
①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2008年以来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4、总监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励(无时间年限要求);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2008年以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项目。
5、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为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且合同范围内包含的主要单体工程(不含地下部分)不少于13层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类似工程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4月9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工程监理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2年3月18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授权委托人的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