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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坪路(芙蓉路-湘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6-22
项目名称:
潘家坪路(芙蓉路-湘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万
招标人:
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潘家坪路(芙蓉路-湘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潘家坪路(芙蓉路-湘江大道)建设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资[2016]3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潘家坪路(芙蓉路-湘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城市次干道,起于湘江大道,终至芙蓉路,全长约1.3公里,采用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湘江大道~芙蓉路段路幅宽度30米。总投资额约70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4、资金来源:自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招标范围:包括潘家坪路(芙蓉路-湘江大道)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相关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设计中应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亮化等。设计成果包括图纸、文本、估算、概算及相应电子文件等。

7、设计工期要求:(共50个工作日)

1)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方案设计文件;方案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2)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入围工程业绩。

3、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4、投标人的入围工程业绩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道路长度大于或等于600米的城市次干道(含)以上等级的设计入围业绩(入围业绩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和合同(体现完成施工图设计)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7、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设计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 06 22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6 0627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22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联系方式:

招 标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中路400号城投大厦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邓小姐:0731-82968515

李先生:0731-82819688;17775860001

邮箱:csctjijianyizu@sina.com

十一、公告发布: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终稿)潘家坪路(芙蓉路-湘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doc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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