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乡市档案馆的委托,对湘乡市脱贫攻坚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脱贫攻坚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2022】87号
3、委托代理编号:DXXZB-20220805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7、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
/ | 湘乡市脱贫攻坚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48万元 |
二、
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1.2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省级及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按本邀请公告第二点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原件(现场查验)及每页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并请于2022年 8月 8日起至 2022年 8月 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 12:00,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
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湘乡市东山新城区隆源铭都1栋102号门面)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
2、 所有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企业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购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8月 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民之家南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数额:¥900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2.1 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公布。
八、
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和电话采购人名称:湘乡市档案馆地 址:湘乡市县前街23号
联系人:彭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地址:湘乡市东山新城区隆源铭都1栋102号门面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 0731-56781378
行政监督部门:政府采购指导站地址:湘乡市务门前
电话:0731-5677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