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CSGDGK-2018008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工程概况:
长沙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从罐子岭站至杜家坪站,线路长33.5km,平均站间距为1.38km,设车站25座;在石长铁路长沙西站北侧、北三环以南的地块内设星城车辆段,在2号线黄兴车辆段东侧设置黄榔停车场;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为咸嘉湖、游泳中心);与1、2、3、5号线共享利用2号线杜花路控制中心。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包括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25座地下车站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全套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接口协议、接口设计(含系统设计)、设计联络、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仓储、施工督导、测试、试验、完工测试、单体调试、与其它系统接口调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试运行配合、安全评估、项目工程验收、试运营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竣工验收配合、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竣工文件资料、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上述过程中的工程建设督导和安装协调。
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2、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设备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4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18年12月开通试运营,具体供货日期设计联络阶段确定。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质保期:质保期为试运营之日起不少于二十四(24)个月,其中设备原厂商提供的设备保修期超过此期限的,以设备原厂商提供的保修期为准。在系统质保期内,业主将对系统有关项目进行测试,检查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质保期内的有关项目测试要求详见“系统质保期测试”章节。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制造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须具有1项(含)以上的入围业绩。
本项目入围业绩指投标截止前60个月以来独立完成的已试运行/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项合同中含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供货金额70万元(含)以上业绩。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同时提供的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行/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业主出具的《试运行/运营证明》上的试运行/运营时间为准 (合同签订时间不限)。《试运行/运营证明》必须加盖地铁集团(总公司)或运营公司的行政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所提供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须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投标人所投的系统设备、部件列在《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目录》内的,须取得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取得由公安部颁发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 11 日至2018年 3 月 8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zbbmh/zbbmh/)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2 月 22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大写 陆万元(¥6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交评标委员会做废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9 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包投标商务文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符合性评审。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