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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教学实验楼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8-28
项目名称:
长沙学院教学实验楼监理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8100万
  长沙学院教学实验楼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学院教学实验楼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8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学院,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学院教学实验楼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4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52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3821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库2505.40平方米)。该教学实验楼为多层围院式建筑,其中地上四至六层,半地下一层(南侧向外开敞)。工程造价约8100万元(含部分设备及安装)。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400日历天。

6.监理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幕墙工程、室外管网、园林绿化、道路、防雷接地工程、电梯工程、室内二次装饰、设备、室外环境等附属工程。

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执行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年龄不超过55岁,且无在监项目或仅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只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

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5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5.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6.     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总监)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的社保证明。

7.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8.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10.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长沙学院教学实验楼监理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8日开始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             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9月1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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