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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水消防系统施工项目

发布日期: 2012-07-25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水消防系统施工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400万
招标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水消防系统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GDZB2012-01/02

招 标 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水消防系统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望城坡站至光达站,线路全长21.926km,均为地下线。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水消防系统施工项目

2、投资概算:约3400万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招标编号:CSGDZB2012-01):望城坡站、金星路站、西湖公园站、溁湾镇站、橘子洲站、湘江中路站、五一广场站、芙蓉广场站、袁家岭站、迎宾路口站;工程投资约1700万元;

第二标段(招标编号:CSGDZB2012-02):长沙火车站、锦泰广场站、万家丽广场站、长沙大道站、体育公园站、杜花路站、长沙火车南站、光达站、人民东路站、出入段线;工程投资约1700万元;

分界里程为ZDK9+784.725YDK9+784.725

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长沙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区间水消防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与调试、工程临管、联调验收、修补缺陷及质保期内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图纸、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合格

8、计划工期:安装调试20128月—201310

9、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质量保证期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聘用单位为投标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时无在建项目,2008年以来必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或以上消防安装工程。

4、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投标人2008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已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含水消防系统的消防工程。

5、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原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若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为总承包项目中以分包形式承担的,除应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以及可有效证明投标人独立承担完成该项类似工程业绩的建设单位证明原件外,还应提供加盖总包方公章和投标人公章的总包方中标通知书彩色影印件、总包方施工合同关键页彩色影印件及总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彩色影印件。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725日至201293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每个标段)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及标段:2号线水消防第×标段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28217:00(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293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所有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中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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