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工业园公交停保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485N3110C69
1、招标条件
沙坪工业园公交停保场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2011]8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财政补助。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共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沙坪工业园公交停保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金霞经济开发区青竹湖路与金霞路交叉口东北角。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规划总用地面积55792㎡,净用地面积44915㎡,总建筑面积8782.8㎡;其中公交调度及后勤中心5151.6㎡,维修综合楼3175.3㎡,场地保安用房80㎡,加油加气区站房面积375.9㎡,加油加气区面积5300㎡,洗车坪面积720㎡;设公交固定停车位153个,临时停车位40-70个,小车停车位55个。计划投资额约9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沙坪工业园公交停保场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
2.5 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工作。其中,施工工期 12个月。
2.6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投标人资质要求为下列之一:(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允许有一个在监工程。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至少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监工程,且总监代表须与总监具有同等任职资格。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如果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14年8月-2014年10月)的社保证明,且同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名称及网址(如设有查询密码的,还应提供网上查询密码),查询结果中必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如未能体现单位名称的,还应补充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单位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无在监项目情况提供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9省外企业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10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为省外企业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相关证明原件,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总监理工程师。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经查实如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立即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按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陆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沙坪工业园公交停保场监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17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的发布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4 年 11 月 3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图纸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 12 月17 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