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联合工房辅助配套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已由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财贸[2009]572号、湘发改财贸[2011]11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湖南省长株潭烟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辅助配套用房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联合工房辅助配套用房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
2.3批准单位及文号:湘发改财贸[2009]572号、湘发改函[2011]1153号
2.4资金来源: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2.5工程投资:本标段招标金额约8000万元
2.5建设规模:辅助配套用房:物流配送中心1栋地上10层(局部3层),地下1层,建筑最大高度42.70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20477.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936.1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541.18平方米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2.8服务周期:本标段工程施工工期为 300天,监理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株潭烟草物流园项目联合工房辅助配套用房-物流配送中心及门卫室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系统工程、空调通风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本次监理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等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12个月)须具有1个以上(含1个)单体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仓库、工业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作为入围业绩;
3.4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只有一个在监项目。
若总监在长沙市还担任另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则投标人须增加1名总监代表常驻本项目工地,总监代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入围工程监理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②监理合同;③监理业务手册。
入围工程监理业绩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同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即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与比较,从监理大纲、现场监理部机构、信誉、投标报价等四个单项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5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6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8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9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4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长株潭烟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0、行政监督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 848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