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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庭园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6-19
项目名称:
康庭园绿化工程施工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5万
招标人:
湖南南庭投资有限公司

康庭园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康庭园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备[2014]4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南庭投资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康庭园绿化工程施工

1.2建设地点:南侧靠振华路,东侧临比亚迪路,北侧为荷新路,其西侧为圭塘河及绿地。

1.3建设规模:康庭园景观绿化工程,铺装面积约为13000多㎡,绿化面积约为15800㎡,道路面积约为8500m2

1.4项目投资:约1400万元。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

康庭园绿化工程施工,包括主入口景墙及岗亭建安工程、康庭园内地面铺装(含沥青路面铺筑)及商铺地面铺装、园内绿化、道路、给排水安装、铁艺围墙、花池、廊架、水景、喷灌及小品设施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类似项目经历,类似项目经历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项目经历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2.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2.5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6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7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2.8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

2.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供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1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3.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户   名: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长沙营盘东路支行

帐   号: 43001505061052501433

3.3  2015 6 24 日11: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3.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康庭园绿化工程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康庭园绿化工程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3.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四、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制”,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五、评标办法

按《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规定的评审计分标准进行评审)。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6.1 报名时间:2015 6 19 日~2015年 6 23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6.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七、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7.1 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5年 6 24 日14:30时整,过期不予受理;

7.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八、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8.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省内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省外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资格审查。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基本资格审查时将被拒绝。

8.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以往项目经历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证;

(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10)省外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注:

A、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8.3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南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731-84159716

地 址:长沙市荷花路168号惠通大厦728室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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