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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项目

发布日期: 2014-10-17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38.14亿
招标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K-ZB-2014000399

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13]1206号文批准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从坪塘莲坪大道站,途径洋湖垸、后湖路、后湖、天马路、湘江、劳动路、侯家塘、东塘、桂花路、车站路、长沙火车站、双拥路、浏阳河、洪山路、开元路至龙角路站止。在线路起端南三环以南设洋湖垸车辆段,线路终端设张公塘停车场,在星沙大道附近新建星沙主变电所,与1号线共享新中主变电所,线路全长36.477km,全地下敷设,设站25座,平均站间距1.493km,与1、2、4、5号线共享利用2号线杜花路控制中心。 工程穿越了长沙市岳麓区、天心区、雨花区、芙蓉区、开福区和长沙县。工程总投资238.14亿元,2013年12月底开工,建设工期为5年。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项目

2、监理费用:设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10天发布

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4、监理服务范围:项目涉及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施工阶段环境监理、试运行和试运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即从工程施工准备到工程调试及配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5、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60个月。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结束。

6、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满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需要。7、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8、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是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认可具备环境监理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的通知》湘环函[2013]192号为依据)。

3、拟任环境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环境保护部环评司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或评估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且无在监环境监理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有一个在监环境监理项目。

4、投标人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最低配备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除总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外,监理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环保部环评司颁发的《岗位证书》(或环保部评估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并且无在监环境监理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7日2014年11月13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请投标人携带转帐凭证在开标现场备查。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年10月21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参加。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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