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态动物园二道防护网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沙生态动物园二道防护网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341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自筹,招标人为长沙生态动物园,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 、工程综合说明:
1、 工程名称:长沙生态动物园二道防护网工程
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天心区暮云片区西湖村道山湾组长沙生态动物内,车行猛兽区外围。
3、工程造价:约233 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5、批准文号:长发改[2015]341号
6、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围墙共1370米,其中北侧围墙长720米,南侧围墙长650米,墙建筑高度3.0米,围墙采用砖混结构实体砌筑。
7、招标范围:在长沙生态动物园内进行二道防护网工程的施工,包含平整场地、土石方、装饰、围墙建设等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计划工期:80天
9、质量标准:合格
10、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
1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评标办法:按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执行,即最低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施工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6、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7、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系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肆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2、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生态动物园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8月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7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8月5日9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另外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窗口进行办理)。
八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