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工业[2016]7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马栏山220kV变电站,止于万家丽路与火炬路口交汇西北角,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45亿元(其中盾构段8.07亿元、明挖段0.38亿元)。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以及长沙县,起于马栏山220KV变电站,止于火炬路与万家丽路交会处西北角,全长约6.8km。其中马栏山变电站-特立路口长约0.7km,为南北双隧道,采用明挖法施工;特立路口-火炬路口隧道路径全长6.1km,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采用管片外径为4.1m。本招标项目对盾构段主体工程及全线的安装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
资金来源:根据长府阅[2014]104号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明挖段由长沙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盾构段资金由市财政、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工程投资:项目总概算投资84542.82万元,其中盾构段80731.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780.8万元),明挖段3810.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19.84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30个月,本合同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结算资料进窗为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对盾构段主体工程及全线的安装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隧道工程、电缆桥架工程(不含电缆及电缆敷设)、隧道附属专业工程(含通风工程、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管线迁改、绿化移植、绿化及场地恢复和其他附属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设备采购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对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进行清标并出具咨询报告;参与招标答疑相关工作;
(2)参与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
(3)按招标人要求建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台账及完整的咨询服务工作日志;
(4)参与各方组织的关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工作会议,包括会议前相关准备、会议相关建议、会后编写会议纪要等相关工作;
(5)完成全线工程施工图(包括工程变更)的工程量量价核算(含管线迁改预算审核或管线迁改合理报价范围的审核、政府采购设备材料量价审核以及须招标的暂估价清单的审核,出具报告,及招标人根据需要临时安排的其他预算、结算项目);
(6)按招标人要求对工程造价纠纷、索赔提供咨询意见;
(7)按招标人要求对工程方案变更的经济比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审核月进度计量支付、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材料调差、暂定金额、暂估价等发生的费用,相应的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按月向招标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8)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对主要材料、设备进行询价;
(9)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10)提供涉及委托咨询项目的人工、材料等造价信息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1)协助复核结算资料,配合办理结算审计的相关工作;
(12)配合提供盾构机掘进(始发段、正常段、到达段)消耗量的相关基础数据;
(13)负责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咨询服务费的核算工作。
(14)负责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与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
3.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3.3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5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有一个及以上工程造价不少于10000万元盾构隧道工程造价咨询(编制或审核)入围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和成果文件(有建设单位、编制或审核单位、职能部门签字盖章的)为准,时间以成果文件上职能部门签字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成果文件上的金额为准。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5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4人(含项目负责人),其中最少2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投标人须派两名专业技术人员长驻现场专职服务本项目,其中一名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否决其投标: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5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6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8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9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1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发布,敬请留意。
6.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6.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6.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会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7.5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工务局
10、行政监督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