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武广地铁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武广地铁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长发改审【2016】10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 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沙市武广地铁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高铁新武广片区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曲塘路与红旗路交会处东北角。项目总建筑面积8155.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93.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62.6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541.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33.55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12个月
2.7 监理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9 招标范围:包括长沙武广地铁消防站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套设备安装等全过程监理。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它: /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已竣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入围工程监理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同时,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其他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5.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05月2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05月 31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6月19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4.2.2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