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湖路及冯蔡路跨铁路立交桥工程全桥桩基检测、主桥施工监控、健康监测预设和成桥动静载试验(第二次)
2011-08-05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汤家湖路及冯蔡路跨铁路立交桥工程全桥桩基检测、主桥施工监控、健康监测预设和成桥动静载试验,上述项目均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09]369号文、长发改[2009]370号文核准建设,由长沙城投铁路站场迁建开发有限公司筹建,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长沙城投铁路站场迁建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汤家湖路及冯蔡路跨铁路立交桥工程全桥桩基检测、主桥施工监控、健康监测预设和成桥动静载试验。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09]369号文、长发改[2009]370号文。 4、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5、项目概况: 汤家湖路跨铁路立交桥工程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镇金盆村与望城县丁字镇双桂村地段,属于规划建设的汤家湖路的一段,桥位由东西向跨京广铁路。西南侧与规划金盆大道、竹坡路平面十字交叉,东北侧上跨星月路后与规划的青霞路呈平面十字交叉。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桥梁全长413m,桥幅宽35m(过桥管线0.75m*2+人、非机动车混行道4.0m*2+车行道12.0m*2+防撞护栏0.5m*2+两幅净距0.5m),左右错幅设计,两幅净距0.5m。跨铁路立交桥上部结构采用三联3*45 m的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布置,全桥桥面连续,结构简支,预制安装。桥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埋置式轻型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附属工程包括桥面铺装、防撞护栏、防护网、桥头搭板、防雷接地装置等。建设标准:道路等级设计为城市I级主干道,设计车速为50km/h,设计年限100年,设计荷载城—A级,路面型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投资估算为8583.00万元。 冯蔡路跨铁路立交桥工程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湘粤村,属于规划建设的冯蔡路的一段,桥位东西向跨京广铁路,西与规划植基路呈平面十字交叉,东北侧上跨规划的荷叶路。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桥梁全长298m,桥宽35m(过桥管线0.75m*2+人、非机动车混行道4.0m*2+车行道12.0m*2+防撞护栏0.5m*2+两幅净距0.5m),分幅设计,两幅净距0.5m。跨铁路立交桥上部结构采用3*40 m+2*25m+3*40m的八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全桥桥面连续,结构简支,预制安装。桥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埋置式轻型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附属工程包括桥面铺装、防撞护栏、防护网、桥头搭板、防雷接地装置等。建设标准: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I级主干道,设计车速为50km/h,设计年限100年,设计荷载城—A级,路面型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投资估算为5675.4万元。 6、投资估算:投资总估算约14258.4万元。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招标范围: (1)汤家湖路及冯蔡路跨铁路立交桥主桥全过程监控; (2)运营期健康监测预设:埋设线性监测网并测量零周期数据; (3)全桥桩基检测; (4)桥梁动/静载试验。 9、监控服务期:自监控试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 10、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 (一)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的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桥梁工程); 3、投标人近3年内(2008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以上(含1个)大型或大型以上(多孔跨径总长≥100米或单孔跨径≥4 0米)桥梁工程的施工监控业绩,且已完工(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证明原件)。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近3年内(2008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以上(含1个)大型或大型以上(多孔跨径总长≥100米或单孔跨径≥4 0米)桥梁工程的施工监控负责人业绩,且已完工(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证明原件)。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参与该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7、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8、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前须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持《入长登记证》原件。 (二) 联合体投标应具备的资质: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均经年检合格; 2、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联合体成员均具有交通部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桥梁工程); 4、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内(2008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以上(含1个)大型或大型以上(多孔跨径总长≥100米或单孔跨径≥4 0米)桥梁工程的施工监控业绩,且已完工(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证明原件)。 5、满足上述“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的资质”中第4条至第8条的要求,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规定的地方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7、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中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5日至2011年8月26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如联合体投标时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存款帐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以下简称(汤家湖路及冯蔡路跨铁路立交桥工程)。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6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