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安装工程
2016-04-01
招标编号:0623-1675N21052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长发改[2013]563号文、长发改[2014]7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 2.3 建设规模:项目采用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及生物预处理工艺对第三、第八水厂现有的常规净水工艺流程进行提质改造,提高出厂水质,改造完成后第三、第八水厂供水能力维持原设计规模不变,即第三水厂规模30万吨/天,第八水厂规模50万吨/天。 2.4 招标范围: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工艺、电气、自控等相关设备安装及部分工艺管道、消防工程、防雷接地,电气照明,生活给排水的安装,安装工程费约2500万元,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 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至少一个入围工程业绩,入围工程业绩指:近三年内(以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四方盖章证明中建设方注明时间计算)竣工的净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机电设备安装总包或厂区土建及安装总包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四方盖章证明);③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当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家时,通过抽签方式选择10家单位入围;当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0家(含10家)时,则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按附表6(1)规定的评审计分标准进行评审,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办理: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肆拾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账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截止时间: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安装工程”)。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 7.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近三年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四方盖章证明);③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包括姓名、岗位名称、身份证号); (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施工员、质量员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东风路123号20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李女士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 话:0731-84516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