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原美村三期J区B标段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郡原美村三期J区B标段施工总承包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备案编号201510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中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郡原美村三期J区B标段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以东,牛白路以北;
(3)建设规模:郡原美村三期J区B标段工程项目由4栋剪力墙结构高层(1-10#~1-13#栋)、10栋框剪结构洋房(2-14#~2-21#栋、2-24#栋、2-25#栋)、11栋异形柱框架结构别墅(4-10#~4-20#栋)、2号地下室(框架结构)、3号地下室(框架结构)等组成。总建筑面积146253.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7275.93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28977.84平方米(其中2号地下室单体建筑面积23218.71平方米);建安工程概算约25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6)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入围制,即确定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7)评标办法:按《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作一个施工标段进行招标;
(9)计划工期:总工期500(日历日)。
2.2招标范围:包括主体及地下室建安工程施工(含地下室人防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及弱电工程、电气及给排水工程、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保留按市场情况调整开发进度和工程实施范围的权利,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部分风险,并在工程实施范围实际调整时自行承担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损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有一个已完工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的入围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3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
3.4本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5投标人须按照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共10人,施工员和安全员必须持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资格审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官方互联网站查询真伪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在本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入围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4、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4.1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要求: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与基本资格审查。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参与基本资格审查。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将导致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4.2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接受基本资格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保证金递交银行进账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5)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6)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安全员提供专职安全员C证);
(9)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官方互联网站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查询方式、密码等)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0)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配备的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资格审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1)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叁套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5、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加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报名联系人尹小姐,电话13973111847)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报名,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申请人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注: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6、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资格审查时检查银行到账单,未按时到账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