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工业【2016】7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工程质量检测
1.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长沙县
1.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以及长沙县,起于马栏山220KV变电站,止于火炬路与万家丽路交会处西北角,全长约6.8km。其中马栏山变电站-特立路口长约0.7km,为南北双隧道,采用明挖法施工;特立路口-火炬路口隧道路径全长6.1km,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采用管片外径为4.1m。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45亿元(其中盾构段8.07亿元、明挖段0.38亿元)。本次招标仅为本项目盾构法施工段工程质量检测。
1.4投资估算:本次招标检测金额约42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自检费用)约295.44万元,第二标段(比对检测)费用约124.56万元。
1.5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
1.6质量要求: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1.7检测服务工期: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自检检测,第二标段为比对检测。
1.11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对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同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中标人。
万家丽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盾构段的工程质量检测,包括自检检测和比对检测。其中第一标段为自检检测,包括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项目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含商品砼)、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含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隧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等,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检测比例约为本项目总检测量的70%,具体自检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为比对检测,包括依据湖南省住建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比对抽检实施办法》(湘建建【2008】424号)和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含商品砼)、施工工序等进行比对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含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隧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等,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检测比例约为本项目总检测量的30%,具体比对抽检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或自身部门(投标人全资设立的检测机构)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合格证书(CMA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附表上所列检测项目必须包含以下检测参数:
①路基路面参数含压实度、路面弯沉、平整度;
②钢结构参数含超声波探伤、涂层检测;
③主体结构参数含混凝土强度、混凝土钢筋间距和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裂缝深度;
④地基基础参数含桩身完整性参数的低应变法、超声波法、钻芯法和单桩承载力参数的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
⑤隧道结构检测参数含支护背后空洞或管片背后注浆密实度(雷达法)。
3.3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60个月内为有效)须具有1项(含)以上的入围业绩。本项目入围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或包含隧道工程的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入围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上业主签订时间为准。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3.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浏览“服务指南”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4.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5.2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保函托管银行办理提交手续,托管银行出具《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保函原件由托管银行保存,保函提交有效时间以托管银行签收时间为准。
托管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一楼
4.5.3银行投标保函提交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公示的《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为准。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5.4投标文件中应包含《银行投标保函》和《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4月10日起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 4 日9:00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会处)]。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4 月 14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7.2招标控制价、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3本项目全程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九、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