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农四路--湘府东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引水及水质环境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04]329号文件批准建设。本次对该项目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农四路--湘府东路)实施招标,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引水及水质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农四路--湘府东路)
2.2建设地点:红旗路(农四路--湘府东路)沿线
2.3建设规模: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农四路--湘府东路)全长约6100M,需埋设管材DN1000约980M,DN600约5120M。
2.4工程造价:约人民币65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约90日历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保修
2.8招标范围:包含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农四路--湘府东路)全部招标内容,包括给水管网的安装、试压、冲洗消毒、土方开挖、回填及砌井等,本项目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注:对照承包资质要求,就低不就高);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敷设距离4000米(含)以上,最大管径DN1000(含)以上的供水管道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其他资格要求: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若超过10家时,则先抽取10家入围投标人,再对抽取入围的10家投标人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进行评审,未入围的单位不进入评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超过10家时(含10家)则全部入围参与评审。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3月2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3月25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 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对于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的,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10、招标人
长沙引水及水质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31-84808169
11、行政监督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 84898355
红旗路输水管线工程(农四路--湘府东路)施工招标文件(03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