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各投标单位:
长沙机场保洁及手推车服务外包项目一标段T1T2航站楼隔离区内日常保洁、T1T2航站楼高空保洁及机坪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NXZ-2021-ZB03-XMZB-0113-01)。经招标人确认,现澄清如下内容:
问:一、招标文件P41页,类似项目业绩评分要求“3.有效业绩指:(3)业绩合同内容:仅限于保洁内容” Q:请问业绩合同内容“仅限于保洁内容”是指该合同内容只能为单一保洁服务合同吗?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内容包含“保洁服务”,且“保洁服务”满足有效业绩的其他要求,则该项合同是否满足评分要求?
答:“仅限于保洁内容”不指向单一保洁服务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内容包含“保洁服务”,且“保洁服务”满足有效业绩的要求,需提供单项“保洁服务”合同费用证明。
二、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部分中“(二)航站楼各标段示意图 详见CAD标段划分图。” Q:招标文件内并未提供CAD标段划分图,请问是否提供?
答:提供航站楼出发层、到达层示意图(详见附件),另投标人可自行勘探现场。
三、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部分中“三、服务要求 (一)人员管理要求 13. 岗位培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必须的安全知识、服务要求、清洁及相关设备操作流程规范、员工行为规范、服务理念、机场相关管理规定制度等;乙方在公共区域工作的员工必须持有长沙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上岗。” Q:若投标人非长沙本地企业,现无长沙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请问可否以承诺中标后为员工办理长沙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的形式响应?
答:若投标人非长沙本地企业,现无长沙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可以承诺中标后为员工办理长沙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的形式响应。
四、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部分中“三、服务要求 (十一)保洁耗材、工具等易耗品管理 3.乙方于日常保洁工作中所使用的所有药剂、低值易耗品、工具(所有物品均须为甲方指定、推荐品牌并经甲方审定)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并提交给甲方相关书面资料。” Q:请问本项目所需的药剂、低值易耗品及设备的检测报告等书面资料是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吗?
答:本项目所需的药剂、低值易耗品及工具设备的检测报告等书面资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供。
二: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9991625。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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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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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叶子 |
项 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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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31-84799862 |
电 话: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