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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分流中心项目监理

发布日期: 2013-06-17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000万
招标人:
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

长沙分流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分流中心项目监理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24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

工程名称:长沙分流中心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长沙市捞刀河镇

批准单位及文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2490号文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034.2平方米,综合楼工程5974.20平方米,综合楼建筑总高度为23.1米,一层层高5.1米,二到六层层高3.3米,该建筑采用框架结构。

工程造价:约人民币2000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监理周期: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到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为止。

   招标范围:长沙分流中心项目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经年检合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

3.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5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房屋建筑专业1人、机电安装专业1 人)、监理员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所有人员均不得有在监项目(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监项目的证明);

3.5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本省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7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20133月—5月)社保证明)。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3.9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书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机构入长备案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731-88665274)。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采用湘建建〔20132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合理定价抽签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

5.4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3617日~20137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622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710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总监)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按照湘建建〔201320号文件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489862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

   址:长沙市岳麓区富华路29  

联 系 人:谭 丹

联系电话:8866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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