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灿大厦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灿大厦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备【201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开福区兴隆路北侧、省粮油作物科技中心西侧,由1栋15层高层综合楼及其3层裙楼(其中1-3层为商业及办公,4-15层为住宅)、1层地下室组成。工程总建筑面积1161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437m2,商业及办公建筑面积2293m2,地下室建筑面积2730 m2,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50 m2,建筑高度49.8m。工程总投资约5100万元。
招 标 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
工程名称:金灿大厦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开福区兴隆路北侧、省粮油作物科技中心西侧
批准单位及文号:开发改备【2013】2号
资金来源: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工程投资:人民币约5100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监理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招标范围:金灿大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监理。本次监理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等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长沙市外企业按照长住建发[2011]312号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咨询电话:0731-88665274);
3.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3.3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只有一个在监项目。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总监除外)。
省内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监理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省外企业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证书。
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监理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即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与比较,从监理大纲、现场监理部机构、信誉、投标报价等四个单项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
5.4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5.5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金灿大厦全过程监理”,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4年7月21日~2014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7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