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安装监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安装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安装监理项目(第二次)
2、项目概况: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从坪塘莲坪大道站至星沙龙角路站,线路长36.415km, 平均站间距为1.491km,设车站25座,其中24座地下站,1座半地下站。全线共596 樘人防门和14 樘人防防淹门。
3、招标范围:本项目项下监理责任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项下设备设计联络、产品设计(包含硬件和软件)、接口设计、设备制造、试验(包含接口试验、出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及现场试验)、运输和仓储、培训、安装指导、测试(包括单机调试、系统调试、144小时连续测试)、综合联调、建设运营“3权移交”、试运行、预验收、系统移交(临管)、试运营、竣工资料整理及工程结算、工程验收、质保、维保等,详见技术要求。
4、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到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招标人保留监理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监理费用。
5、计划工期:详见技术文件。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标准:详见技术文件。
8、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或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许可证,资质等级为丙级以上(含丙级);
2、投标人须具有1项以往工程监理经验。
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①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到投标截止之日),须以同等职务具有一个及以上的以往工程监理经验;
②取得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投标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以往工程监理经验为2010年以来的轨道交通或工业及民用建筑或军用人防项目等人防工程项目监理业绩。须以提供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手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监理手册上的建设方签字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5、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10】109 号文配备(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2人)。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除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监项目。
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的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站。
6、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湖南省外投标人须提供《外省入湘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办理地点:长沙岳麓区枫林一路491号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9室,咨询电话:0731-88839888)。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5月1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伍 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3号线人防监理。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5年4月21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4.1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原件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
4.2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投标人不能出具以上资料给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的,由行政监管部门和监委处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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