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2020-2022年制丝车间光电除杂机升级改造及代维项目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2020-2022年制丝车间光电除杂机升级改造及代维项目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服务方案评分标准剔除效果“以投标人201--2019年内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计分依据(附测试报告和测试标准)测试标准以本标书技术规格部分中验收标准为准,其他测试标准不得分。剔除率≥90%,且误剔率≤0.5%,得30 分;90%<剔除率≤85%,且误剔率≤0.8%,得 21分,85%<剔除率≤80%,且误剔率≤1%,得9分;剔除率<80%的不得分。”澄清为:以投标人2018--2019年内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计分依据(附测试报告和测试标准)测试标准以本标书技术规格部分中验收标准为准,其他测试标准不得分。剔除率≥90%,且误剔率≤0.5%,得30 分;90%<剔除率≤85%,且误剔率≤0.8%,得 21分,85%<剔除率≤80%,且误剔率≤1%,得9分;剔除率<80%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评标基准价计算(1)将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第一次平均价,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第一次平均价的A1%(由招标人选填:80%或85%或90%),则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澄清为:“评标基准价计算(1)将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第一次平均价,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第一次平均价的85%(由招标人选填:80%或85%或90%),则该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